本报泰安5月15日讯(记者 刘来) 15日,记者从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发布2013年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提醒市民注意餐饮安全。 泰安市食药局要求餐饮单位严格依法经营,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病死的禽畜肉,谢绝消费者自带野生菌或野生动植物到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用。 外出就餐时,市民应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悬挂“笑脸”、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一旦遇到食物中毒事件要妥善处理。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应及时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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