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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科一”两年多才想起考“科二”
交警:成绩已过期,需重考
  • 2013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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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5月15日讯(记者 王世腾) 15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2010年10月份参加完科目一考试后,一直没再去考科目二。交警部门表示,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驾考新规,虽然将驾考的准考证明有效期从2年延长为3年,但是对2011年1月之前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明无效。
  15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2010年年初,张先生报名学习C1驾照。2010年10月份经过学习,参加科目一考试,以95分的成绩顺利通过。“考完后,因为有些事一直没到驾校学习科目二。”张先生说,几次接到驾校电话催着去学科目二,都因为有事耽误了。“听人说,驾考新规准考证明由2年延长到3年,我的科目一有效期不知能不能延长到2013年10月份?”张先生说,这样他就不需要再重新学习考科目一。
  泰安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驾考新规,虽然将驾考的准考证明有效期从2年延长为3年,但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在2012年10月份,张先生的科目一准考证明的有效期就已经到期。2011年1月份之后参加考试,取得成绩的学员因为到2013年1月1日,2年的有效期还未到,可顺延1年。比如2011年7月份参加考试的学员,准考证明的有效期可延长到2014年7月份。“每个驾校都会及时通知快到期的学员,学员应尽快参加考试拿出驾照。”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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