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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车后先寄存销赃时再取车
  • 2013年05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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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5月16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苏培银) 一名盗窃电动车的惯犯,偷了电动车后先寄存在存车处,销赃时再取车。15日上午,金乡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将正准备销赃的嫌疑人李某抓获,同时追回五辆被盗车辆。
  据民警介绍,15日上午11时许,嘉祥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得知,多次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联系到卖家,准备到王丕镇中心街一车辆寄存处对自己盗窃的电动三轮车销赃。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兵分多路对李某进行跟踪尾随,当李某在王丕镇中心街正在对被盗电动车进行销赃时,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将李某当场拿下,人赃俱获。
  随后,该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突审,根据李某的交待,又在县城金乡大药房前停车处、化雨镇淳集桥车辆寄存处将李某盗窃的其他四辆电动三轮车成功追回。经审,犯罪嫌疑人李某对自己先后五次盗窃他人电动车,并通过在各车辆寄存处长期寄存,待自己联系到买家后再进行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已被金乡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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