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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物业费才能交电费?》追踪
物业收费又出新花样
海滨小区业主充电费被限制,律师称有变相“捆绑”收费嫌疑
  • 2013年05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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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侯艳艳 报道
qlwbhyy@vip.163.com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 连日来,本报对海滨小区物业“捆绑”收费的做法进行关注,住建部门已经叫停了海滨小区的“捆绑”收费。16日,记者在海滨小区注意到,小区收费又出新花样,居民买电额度受到限制,每次只能充100元电费。
  “充电费怎么还限制额度?”16日,海滨小区居民孙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去充电费时受到物业人员的阻力,原本想充300元电费,最后在连番说情下才充上了100元。“马上到夏季了,家里用电量较大,我带着孩子不方便出门,充100元钱能用几天呀!”孙女士告诉记者,物业人员告诉她,下次充电前要补交物业费,否则100元钱都充不上了。“我觉得前几年的物业费应该交,但2005年至2011年这几年,小区物业服务很不到位,应该给居民减免物业费。”孙女士说,现在物业管理好点了,但并不代表以前管理的好,用限制买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是不合理的。
  记者随后在海滨小区物业收费处看到,几位前来买电的居民本想充数百元电费,但工作人员只给他们充了100元。“我家去年买房时已经交上了物业费,交费了怎么也限制买电?”居民抱怨道,“这样真是很不方便。”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畅国梁律师。畅律师说,物业为了催交物业费,对业主交电费实行限额肯定是不合适的,一次性交纳多少电费是业主的自由。这种做法也有把物业费和电费进行变相“捆绑”的嫌疑,违反了相关的物业管理办法。“业主只有按时交纳物业费,物业才能用充裕的资金来对小区进行维护。相反,如果业主对物业不满,可以对物业的财务进行监督,也可以请业委会出面,对小区事务进行表决来制衡物业。”畅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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