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组建传销团伙男青年获刑两年
  • 2013年05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枣庄5月16日讯(记者 杨霄 通讯员 杨建) 今年25岁的大学毕业生尹某某,注册假公司,并以发展下线返利的方式引诱他人加入团伙,近日,尹某某被枣庄市峄城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据了解,尹某某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居在家。为牟取非法利益,他与甄某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香港ⅹⅹ科技有限公司”,并在网上开设“ⅹⅹ国际”网站,将肖某、褚某某、杨某某、黄某某等人发展为骨干成员并直接给予VIP5级别。尹某某同肖某、褚某某等人在互联网上以提供整合搜索引擎、云导航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1000元至16000元不等的会费,以此获得VIP1至VIP5等不同级别,并以参加者所发展的人员数量和自身级别作为返利依据,以“加入组织后获得分红、奖励及原始股份”进行宣传,从而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加入,骗取财物。2012年3月至6月期间,该团伙共发展下线会员1900余人,非法获利共计2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尹某某等人以提供整合搜索引擎、云导航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管理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鉴于尹某某等人认罪态度均较好,并依法退赔违法所得,故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