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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上了环境违法黑名单
省环保厅实名通报一季度38起破坏环境行为,限期1个月整改
  • 2013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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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17日讯(记者 刘红杰) 近日,省环保厅通报了2013年第1季度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各市环保局已对排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483家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对现场督查发现的38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为1个月。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由各市环保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影响水、气环境质量的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共出动检查人员19142人次,检查排污企业4775家,查处环境违法违规企业483家。
  第二阶段为现场督查阶段,由省环保厅组成6个督查组,对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共检查企业101家、河流断面10个。
  检查发现,东营市小清河王道闸、济宁市老运河西石佛、滨州市胜利河入小清河处等3个断面水质超标。14家企业存在利用无防渗漏措施或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的沟渠、坑塘储存、排放废水等环境违法问题。134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恶意偷排等违法行为。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向厂外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青岛华强化工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恶意偷排等违法行为。335家企业存在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
  省环保厅表示,各市环保局已对排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483家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对本次现场督查发现的38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省环保厅给予通报批评,责成有关市环保局依法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为1个月;对其中5件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省环保厅实施挂牌督办,责成承办的市环保局依法严肃处理。各有关市环保局要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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