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刀捅同学获刑四年
  • 2013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青岛5月19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叶达) 是否熄灯,住上下铺的两名大一学生因意见不一起了冲突、动了刀子,结果一人被捅成重伤。近日,崂山区法院以故意伤人罪依法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四年。  
  姜某和成某都在崂山区的某高校上大一,住在同一个宿舍,睡上下铺,平时关系融洽,可这种融洽却因为一件熄灯的小事被彻底打破。去年11月7日凌晨左右,到了熄灯睡觉的时间,成某称自己一会儿要在宿舍洗头,不让熄灯,睡在上铺的姜某却因为灯光太强影响睡觉强行关灯。意见不一,两个人吵了起来,接着扭打在一起,直到被其他舍友拉开,成某才拿着脸盆出去洗头,姜某上床睡觉了。  
  几分钟后,成某洗完头回来发现,自己的脸刚才被抓破几道,不禁恼火起来,又与姜某发生言语冲突。姜某从床边拿出一把弹簧刀,原本是想吓吓对方,成某见状,拿起一把椅子砸中姜某的手,刀子一下扎进了姜某左手。随后,姜某拿刀子朝成某身上捅去,捅中成某的腰部和腹部,成某大量出血,当场晕了过去。室友见状赶紧拨打了120,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成某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姜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姜某事后主动投案,系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法院酌情从轻处罚。近日,崂山区法院以故意伤人罪依法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四年。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