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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能力监督红会
  • 2013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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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深度记者 肖龙凤
  早在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初,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就曾提醒:“对红会的监督来自多方面:有法律、政律(政府监察、审计)、他律(社会监督)、自律。成立社会监督委只是红会综合监督的一个方面,是监督的组成部分之一,不要把它误解成是红会的唯一监督力量。”
  但是,单就“社会监督”这一方面来说,相对于以往缺乏渠道,社监委可以说是为红会这个官办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非政府组织)搭建起与社会各界沟通的重要渠道,公众对其作用期望甚高。就目前来看,红会社监委恐怕未能让公众满意。
  志愿者的监督受质疑
  “关注红十字会的事情已久,近期参加人民网联合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集3名网友志愿者的活动……非常荣幸得以入选,现将我参加本次活动的由来、使命和今天跟访的内容和朋友们陈述如下。”
  4月29日凌晨前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刚、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在读博士生张佳鑫作为首批红会物资发放志愿者,先后在人民网强国论坛贴出了自己的首篇《监督红会芦山地震首批专项资金志愿者工作记录》,向网友介绍两人履职第一天(28日)了解到的情况。
  4月下旬,根据四川芦山地震灾区需求,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紧急采购价值2000万元的救灾物资(包括价值1300万元的大米和价值700万元的食用油)援助灾区群众。这是芦山地震后,红会第一笔大额现金支出。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善款的使用及物资的招标、采购、生产、运输、发放等过程,红会社监委首次尝试联合人民网,向社会公开招募3名监督员,监督物资的使用过程。
  在33小时的征集时间里,共有522名网友报名,尹岳峰(湖南省衡东县团委“西部计划”志愿者)、王春刚和张佳鑫3人成功入围。
  张佳鑫在首篇工作记录中披露了一个重要情况,履职首日(28日),2000万元物资的投标竞标和评标过程已经完成。尽管他转述了红会给予的解释:由于本次救灾事情紧急,整个投标竞标和评标过程均开了绿色通道,使得招投标时间大大缩短(如采购公告需张贴20天,本次缩短为2天),网友并不买账。
  有网友直接指出,“多少钱、用在哪个项目,这只是表面,如果起码的招投标监督和标后监督都放过了,就当没参与。”
  由于介入监督时招投标已结束,只能对后续生产、运输、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督,而招投标过程是资金使用最为重要的环节,这让首批3位志愿者的监督从一开始就备受质疑。
  另一位网友进一步指出了志愿者的专业能力不足,“审计是一个很专业的东西。你日志中提到的相关审查工作,对说明红会资金的现状、来源和去向毫无用处。这些东西需要校对各种账目,对每一笔开支和收入进行核算和审计。你以这种方式参与,只会被红会利用作为向社会自证清白的工具。”
  张佳鑫、尹岳峰、王春刚向齐鲁晚报记者坦陈,他们只能去监督款物的数量、中标情况和物资发放过程,无法监督物资质量、审计账务等,因为那需要具备专业知识。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教师、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琼与王春刚是好友,她一直想去灾区看看。得知好友从北京来监督红会救灾物资发放,王万琼二话不说开起了自家越野车,载着3位志愿者赶往灾区。白天他们马不停蹄地奔走在物资发放点,晚上住在简陋宾馆,有时还要冒着泥石流、塌方的危险走夜路,有时一天只能吃上一顿干馒头。
  王万琼也注意到对志愿者介入时间过晚的质疑。她认为,如果从源头上即开放监督,监督的意义会更大。“后面还有大批救灾资金,红会是否有勇气让大家从招投标就开始监督呢?”
风口浪尖上的社监委
  从2011年“郭美美事件”到芦山地震,红会一直过着“千夫所指”的日子。且不说其官方微博的赈灾信息被“滚”字刷屏,只要与红会相关的人、言论或事务都被“质疑链”横扫。红会社监委自身也因抗震救灾期间屡次为红会辟谣,受到了尖锐质疑。
  知名爆料人周筱赟自4月22日至5月15日在其搜狐微博连发5篇文章质疑红会,浏览量均过万。其中以5月13日的《红会公关部真相:只辟谣不监督的“社会监督委员会”黑幕大起底(上篇)》直指红会社监委只是红会养的公关部。
  一时间,成立不到一年的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该组织的成立始于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红会改革纲领性文件《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随即,红会这个拥有11万个团体会员、2658万名会员、215.6万名志愿者的庞大慈善机构,开始筹建社会监督委员会。
  2012年12月,红会社监委成立,首任委员由中国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决定聘任。在成立后近半年的时间里,红会社监委在是否独立、有效、规范等方面遭遇了公信力危机。
  首先,人们不知道首任16名委员是如何选出来的。有人尖锐地指出,红会社监委有拉名人为其“站台”的嫌疑。
  综观首任委员,他们无不在其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并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力,如刘姝威即是著名的财务专家,著名的“蓝田案”为她赢得了广泛赞誉。
  但是,也有人因此质疑,委员们在各自的领域事务繁忙,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监督红会吗?
  在这方面,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已先行一步,在2009年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之后,即按章程规定,公开招聘监督巡视员,由红基会社监委进行专业指导,由监督巡视员进行具体项目的监督检查,弥补了委员们时间上的不足。
  红会社监委章程中没有同类规定,在其章程中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日常办公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这成为周筱赟质疑“社监委实质就是红会养的公关部”的主要依据:如果红会社监委的经费、办公场所均依赖红会,则无法发挥独立监督作用。
  红会社监委委员王永在随后的回应中称,“不能够将红十字会承担社监委的工作经费,混淆为红十字会养着社监委,我们所有人全部都是志愿服务,而且从来不从红会领取任何报酬。实际上,被监督方来承担监督方在开展监督时所发生的费用也是现代治理结构的一种通行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
  NGO从业者赵缶近日撰文指出,红会建立的社会监督委员会第三方监督机制,国外慈善同行较少采用。类似的监督机制,国外最值得借鉴的就是欧洲议会监督专员制度(ombudsman),督察专员由议会任命和批准经费,但保持相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由此看来,中国红十字会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做法在慈善领域属“首创”,无先例可循。2013年初,红会社监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成都红会募捐箱发霉”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指出红会在相关工作中存在不足,成为其少数广为人知的工作成果之一。红会社监委的另一项“大动作”,即是前述招募志愿者,但受到了不少质疑。
  近日,齐鲁晚报记者曾尝试联系红会社监委多位委员了解其成立近半年来的工作,均被告知在6月9日社监委年中会议前不接受采访。对于一个旨在推动红会公开透明的机构,其自身却集体缄默,未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这着实让人不解。(下转B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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