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消费纠纷引入人民调解
  • 2013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孟凡勇 王兵) 近日,德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
  近日,德州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共同成立了德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德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消费纠纷领域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调研分析全市消费纠纷调解情况,提出调解工作意见,指导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等。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在解决消费纠纷中,正式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德州市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将在全市各县(市、区)设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面向社会招聘人民调解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