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孟凡勇 王兵) 近日,德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成立。 近日,德州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共同成立了德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德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消费纠纷领域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调研分析全市消费纠纷调解情况,提出调解工作意见,指导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等。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在解决消费纠纷中,正式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德州市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将在全市各县(市、区)设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面向社会招聘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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