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郭光普 通讯员 李炳勇) 记者从德州市相关部门获悉,为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对家禽生产的影响,维护家禽养殖、加工、经营、消费者的利益,5月13日,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计划通过对种禽生产、农业龙头加工企业扶持等政策,稳定家禽生产。 以3月31日存栏数为准,德州对种禽场每只祖代以上种禽按15元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的80%由省财政拨付,其余20%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足额拨付。对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的家禽产品,每吨按100元标准补助,补助资金的80%由省财政拨付,其余20%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足额拨付。 另外,德州还将对父母代种禽场进行扶持。以3月31日存栏数为准,对每只父母代种禽按3元标准补助,补助资金市财政承担20%,其余80%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足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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