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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将专项检查《出生医学证明》
2013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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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5月19日讯(记者 李德领) 16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局获悉,为加强菏泽《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该局将从5月22日-6月30日在菏泽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将给予暂停、整改直至取消签发、打印资质的处罚。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菏泽所有签发、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的医疗保健机构。每县区抽取2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1-2个乡卫生院(有助产资质)和1-2个民营助产机构、所有市直助产医疗机构、开发区和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检查内容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情况;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使用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情况;有关资料的档案化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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