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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核查城乡低保对象
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将予以清退
  • 2013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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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19日讯(记者 张旋 通讯员 袁森 董怡君 刘振) 1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枣庄市市中区计划从5月下旬至6月底全面展开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活动,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100%入户调查核实。
  据枣庄市市中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活动将对全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从户籍、住房情况、身体状况、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赡抚养人情况等方面重新认定资格,做实低保人数。此次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涉及该区低保户12947户、29243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058户、20283人,农村低保对象4889户、8960人。据介绍,主要采取信息核对、联合入户、资格评议、审批公示、完善档案的工作措施。重点清理核查那些有固定收入人员和有劳动能力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坚决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另外,据了解,为开展好此次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枣庄市市中区成立了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从监察、财政、民政、审计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抽调了100余人,组建11个调查组,在各乡镇、街道同步推进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
  另据记者了解,薛城区也将于5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清理核查对象为全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重点是固定收入人员和有劳动能力人员。清理核查工作以镇(街)为责任主体,采取联合入户、资格评议、审批公示的步骤进行,其中入户核查率要求达到100%。通过清理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继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相关部门出具《不予保障通知书》,写明不予保障原因,收回并销毁《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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