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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公共场所纳入危害监测
监测项目包括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噪声等
  • 2013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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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5月19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张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否卫生?空气质量如何?为保障全市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按照山东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方案要求,聊城市2013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即将启动,12个公共场所纳入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范。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作为全省7个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地市之一,按照《山东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监测方案》要求,今年将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公共场所中选择12个公共场所作为监测点,其中包括住宿场所、商场、超市、交通等候室、游泳场所、洗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各2个。
  监测项目包括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监测;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监测;公共场所水质(游泳池水、浴池水水质等)监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件监测。
  连日来,疾控专家带着专业设备到城区大型超市以及美发店等场所对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据介绍,公共场所危害因素监测是我国公共卫生监测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实施公共场所危害因素监测、调查与评价,及时发现影响健康因素,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评估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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