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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骗手机被处理为补损失再行骗
  • 2013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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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尉伟 实习生 林倩 孔田田) 一男子王明(化名)曾因诈骗被警方处理,可为弥补受骗方损失,王明又重回老路,诈骗高档手机十余部。
  今年4月,历下警方接到一公司业务经理报案:一男子刘某以“单位担保赠机”的方式骗走了苹果、三星等十余部高档手机,价值七八万元,
  当民警按照刘某所留的“担保书”找到那家作保的单位时,却发现该单位根本没有刘某这个人。
  民警多方调查后发现,在2012年3月,市中警方曾受理侦破过一起类似案件。当民警拿着嫌疑人王明的照片让受害公司业务经理辨认时,对方立即表示:王明就是前来诈骗的刘某。
  5月14日,历下刑警便衣中队民警在山大路将王明抓获。
  原来,2012年王明因诈骗被警方处理。为了弥补受害方损失,他一直在积极筹措资金。可由于欠债太多、还要还房贷,手头拮据的他就重回老路。
  “王明先从网上下载了一单位的法人执照,然后又私刻了该单位的公章,伪造了担保书。”民警说。而骗得的手机被他低价转手,获利三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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