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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领证,结婚登记又出现小高峰曾有人1月4日跟风登记,1月10日闪离
登记处工作人员称,结婚是人生大事,最好不要盲目跟风
  • 2013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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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20日讯(记者 周千清) “520”谐音“我爱你”,5月20日成为很多年轻情侣认定的结婚吉日,菏泽市牡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也迎来结婚登记小高峰,工作人员称结婚是人生大事,最好考虑清楚,不要跟风登记。
  5月20日,“520”借着“我爱你”的谐音成为众多新人心目中最适合结婚领证的日子之一,很多菏泽城区年轻情侣希望在“520”当天修成正果,菏泽市牡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迎来登记领证的小高峰。菏泽市牡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石磊说,2012年12月12日和2013年1月4日,登记领证的情侣非常多,工作人员忙得顾不上吃饭。5月20日登记领证的情侣,虽然相比前几个“吉日”数量不算多,但是当天登记领证的情侣数量也超出平常。
  据了解,菏泽城区情侣到牡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的,每天平均为七八十对,仅5月20日上午,就有80余对情侣登记领证。“很多人认为谐音好听,是登记领证的‘吉日’,其实最好还是根据自身情况,不要盲目跟风。”
  说起5月20日登记结婚的情况,石磊告诉记者,很多人是跟风而来登记领证的。从事多年婚姻登记工作,石磊了解很多情侣登记领证、离婚的原因,没有理性思考便登记领证,导致闪结闪离的情况便是其中一种,而选择所谓“好日子”跟风登记领证,也出现闪离的情况。
  据其介绍,2012年12月12日以及2013年1月4日,年轻情侣们相信日期谐音的意思,认定为“吉日”,前去登记领证,出现了登记领证的高峰,1月4日当天,登记结婚的情侣达到597对,是平时的7倍。
  可是有的登记结婚的情侣,并没有像登记日期谐音那样美好,1月10日,就出现了离婚的情况。“工作人员看到了结婚的日期,对他们离婚也无法理解,详细了解才知道登记领证只是跟风。”据石磊介绍,前去离婚的两个人意念毫不动摇,并向工作人员坦言:“登记领证是跟风而来,而离婚确实经过了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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