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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超市偷排骨 被行政拘留五天
  • 2013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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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记者 唐双飞 报 道
□通 讯 员 宫 明 姜炳辉

  本报5月20日讯 去超市偷点日用品的人并不少见。但19日,乳山一公司老总竟然开着轿车,去超市偷窃排骨和鱼,被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目前,该男子已被行政拘留。
  19日上午,乳山市青山路某超市门外,停下一辆轿车,打扮入时的车主随即走入超市内。该男子进入超市后,径直走到卖鱼和排骨的货架前仔细观看,并向工作人员询问价格。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该男子趁工作人员不注意之际,顺手将货架上的两条黄花鱼和三根排骨揣在衣服里,而就在他若无其事想出门时,工作人员将其拦下并报警。 
  在派出所里,起初该男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偷东西,但在服务员的指证和一系列证据面前,他不得不交待了盗窃的违法事实。据了解,该男子姓姜,是一家公司老总,当天上午,他开着自己的轿车去某单位办理业务,路经青山路某超市门口时突然有种想吃排骨和鱼的冲动。于是,他就将车停放在超市门口,走进这家超市,偷了鱼跟排骨。 
  目前,姜某被乳山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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