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21日讯(记者 刘铭) 21日,本报报道了聊城文轩中学学生闫森去世后捐器官救5人,学校为其患尿毒症的姐姐募捐了31万余元,但家属只收到3万元捐款,其余28万余元去向不明。21日,聊城文轩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款项都在专门的爱心账户上,学校不会动一分钱。 3月14日,闫森因急性脑干出血去世,姐姐闫淑青去年也查出患有尿毒症,闫家欠下40多万元的债务。3月20日,聊城文轩中学发出为闫家捐款的爱心倡议书,共募集善款31万余元。 5月21日,聊城文轩中学相关负责人说,家长委员会商议的结果是,捐款给闫淑青看病。“款项现在都在专门的爱心账户上,学校不会动一分钱。捐出的钱到底干什么去了,都要事出有因,要救命、救急,不救穷。” 记者在一份捐款协议书上看到,所捐款项用于闫淑青的医院治疗费用,学校设立爱心账户分批转到其在医院治疗的账户上,其监护人提供医院账户,学校核实后分批转入。协议第三条规定,学校在闫淑青一方提供账户七日内,负责将捐款首批资金转入闫淑青住院账户,每批3万元。 在4月份,闫森母亲曾向学校提出要求拿出部分捐款用于治疗,但拖了十几天,学校才汇出3万元。当时学校的解释是因清明节放假耽误了几天。 该负责人介绍,21日学校负责人专门到闫淑青所在的省千佛山医院核实了治疗费用。闫淑青从3月14日住院到5月10日出院,一共花费85736元,其中学校付了3万元,医院免除的费用和爱心人士捐助的共3万元,其家人交了1万元。5月13日、14日,闫淑青又一次住院,交了2000元押金,花费960元。5月20日,闫淑青再次住院治疗,截至21日上午11点,花费881元。 “他们前期到底花了多少钱我们不知道,他们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只要闫淑青看病住院需要钱,我们会给他们转。”该负责人说。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今后这个钱怎么用,到底是不是捐给红十字会,学校还要召开家长委员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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