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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开罚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执行首日开出33张罚单,下一步将扩展至行人违法行为
  • 2013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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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对一开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的市民开出罚单。 本报记者 姬生辉 摄
  本报济宁5月21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刘存东 朱亚峰) 继前段时间下发《关于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后,21日起,针对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济宁开始开罚单。当天,共处罚非机动车交通违法33起,同时共查处行人翻越护栏行为60余起。济宁交警部门将在城区路面开展持续治理,并将开始对行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1日上午7点30分,记者在济宁吴泰闸路与建设北路路口处看到,虽然正值上班高峰,但绝大多数市民都能够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行驶。在路口,多名交警手拿打印的《通告》宣传页向市民发放,并作出简单的讲解。
  8点20分,记者在济宁琵琶山路与洸河路交叉口看到,一名骑着燃油助力车的青年男子违法驶入机动车道,被执勤交警当场拦下。在向该男子说明相关政策规定后,交警向该男子开出了20元的罚单。在其确认无异议并签字后,交警依法向其罚款20元。随后,又有两名驾驶非机动车的市民在该路口处违法驶入机动车道,也被分别给予了20元的罚款处罚。接受处罚的一位市民说,经过交警讲解他才得知自己驾驶的是燃油助力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是违法的。 
  据了解,21日当天,济宁市交警支队交警共劝离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为5000余起,劝阻非机动车闯灯越线3000余起,纠正行人不走人行道或人行横道1000余人次,查处翻越护栏60余起,处罚非机动车交通违法33起。“通过边宣传、边劝阻、边管理、边整治的方式,严查严纠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济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薛启鹏说,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罚单的根本目的,是让市民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对于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及行人的查处行为,记者采访的绝大多数市民都表示支持。“都遵守交通规则了,事故就少了,有利于出行安全。”一位市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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