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我省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尚未有严格统一的执行和处罚标准。 “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处罚,之前也曾经尝试过,但效果并不理想。”济南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而言,交警部门可以通过记分、暂扣及注销驾驶证等处罚方式做出约束,而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处罚方式则相对单一。从全国一些城市的举措来看,罚款仍然是主要办法。“但在路上,如果行人被查,拒交的现象一直存在。” 目前,在我省大部分城市,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仍以批评教育为主。而对于这类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早有明文规定,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遭遇执行难。交通专家认为,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行为约束上,仅仅以“罚”为主的管理手段尚显单一,至于如何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观念,尚需有关部门研究并破题。 本报记者 董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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