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董建国) 日前在省城偏僻路段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案终于有了一个目击者,但目击者报出的车号并不存在。之后,民警几次将车牌号码的五个数字、字母重新排列,终于找出了肇事车。 19日22时10分许,历城交警大队临港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唐王镇龙泉大街韩西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临港中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 经询问,唐王镇樊家村樊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下班回家途中,沿着唐王镇龙泉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事故发生地点,一辆白色轿车向南掉头,撞上摩托车,白色轿车肇事后逃逸,樊某受伤,未记清车号。现场勘查结果表明,由于夜间降雨,事故现场众多痕迹物证丧失,肇事车辆未遗留碎片。 由于夜间降雨,行人较少,经过长时间走访,终于有一名过路者记忆模糊地提供了一辆车号为鲁A721××的白色轿车,但是交警却查无此车。民警并未放弃,围绕号码的五个数字展开了排查,712××、722××……终于,经过不懈排查,多次排列组合查询,鲁A712××的白色长城轿车浮出水面,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询,车主为章丘市龙山街道办事处居民,随即,民警赶往章丘,在章丘市明水第一派出所的帮助下,将驾驶人传唤至派出所,驾驶人到达派出所时驾驶的正是目标车辆鲁A712××,且尚未修理。经询问得知,事故发生当天夜里驾驶者为驾驶人的朋友王某。经传唤,王某于5月20日到交警大队,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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