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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设立民警互助金 |
每名民警每年自愿交纳500元,用于救助牺牲受伤患病民警 | |
- 2013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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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5月22日讯(记者 崔岩 实习生 杨照君 通讯员 刘冠伟) 22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为更好地帮助牺牲、受伤、患病民警,省公安厅动员全省公安民警每年自愿交纳500元,设立全省公安民警互助金,集中力量帮助因战牺牲、伤残和患重大疾病的民警。 据介绍,全省公安民警互助金按照互帮互助、共同受益的原则,由全省在职在编公安民警(含边、消、警干部)和职工自愿交纳,是我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解决民警后顾之忧的创新之举,不仅提升了公安机关的优抚救助能力,也让更多的民警享受到更高的优抚待遇,体现了互帮互助的精神。 省公安厅将成立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互助金管理事项,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明确专人负责,自觉接受财务审计,公开收支账目,定期通报互助金运行情况,确保互助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运行。 据了解,在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繁重的维稳工作任务面前,很多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63%体质处于亚健康状况,不少人积劳成疾,患病人数逐年增多,一些民警家庭因病致贫,198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有667名民警因战牺牲,8950名民警因战负伤,平均每年约有21名民警因战牺牲,280名民警因战负伤,为“平安山东”、“美丽山东”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付出了汗水、鲜血乃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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