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2日讯(记者 孙婷婷) 22日,记者了解到,德州市17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守重”企业荣誉称号。因“守重”企业认定不搞终生制,2012年度有3家企业被撤销省级“守重”企业称号,39家企业被撤销市级“守重”称号。 今年2月1日,德州市推荐申报的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德州新华出版发行企业集团总公司等17家企业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国家级“守重”企业,是全省唯一实现“满堂红”的城市。 不少企业积极争取“守重”荣誉称号的同时,也有不少企业被撤销此称号。“守重”企业认定不搞终生制,2012年度有10家企业荣获省级“守重”企业的同时,3家企业被撤销这一称号,有71家荣获市级“守重”企业称号的同时,39家企业被撤销称号。 “‘守重’企业的称号,含金量不低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德州市工商局市场科工作人员介绍,认定为“守重”称号的企业,如果出现不及时年检、违规转制、有法院未执行案件等情况,属于不尊重此称号的行为,在第二年年审时,就会撤销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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