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5月22日讯(记者 王伟强 通讯员 周惠娟) 19日,莱芜一男子还在驾校学车,心存侥幸开车到新泰,遇到交警谎称忘带驾驶证,最终被交警查获。 5月19日上午9点左右,新泰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葛朋带领协勤张超、范强巡逻至滨湖路青云山庄十字路口时,发现对面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鲁SC****黑色北京现代轿车,见到警车后突然超越左转车道右转,行迹可疑,交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该车驾驶人朱某(莱芜人)下车后,急忙掏出行驶证说车是自己的,去汶南一家企业,忘了带驾驶证,要求放行。交警发现朱某面色神情有些慌张,且称记不清驾驶证号,立即对车主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该车登记车主朱某没有驾驶证记录。 在证据面前,朱某承认无证驾驶,现正在驾校学车,自以为不会被交警查到,没想到刚到新泰城区就被查获。目前,朱某因未取得驾驶证,已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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