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同居时经营公司欠债吹了之后债务咋分担
  • 2013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记 者 李孟霏 报道 
□通讯员 纪 真 

  本报5月23日讯 同居期间两人合办公司,同居关系解除后,公司产生的债务该如何承担?近日,高区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作出判决,依法驳回被告张某要求与前女友共同承担债务的要求,让其依法赔偿原告货款10万元。
  2003年,小伙张某以个人出资的形式注册成立了威海某食品加工厂,工厂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张某为法定代表人。虽是张某个人注册的工厂,但是开张之后却是和其女朋友唐某一起经营。此后,在威海市某农贸市场做鸡肉零售生意的王某,与张某建立了长期的供货关系,为张某的工厂供应鸡肉。由于工厂资金周转有难度,在经营期间期间,张某有钱就付给王某货款,没钱时则打欠条拖欠。
  工厂到2009年,王某便不再经营鸡肉零售生意,结业之后清算欠款统计,张某共拖欠其鸡肉款10万元。之后,王某便前来追债。对于欠款,张某并没有异议,但还款形式,张某辩解到,虽然加工厂是自己一个人出资开起来的,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但是实际是自己与同居女友唐某共同经营的,即便现在已经与唐某分手,由于之前是二人一同经营,所以债务也应由二人共同承担。无奈之下,王某只能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某的还款方式。
  经高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某作为买卖合同的一方主体,享有独立的诉权,至于被告工厂是否是张某与唐某共同经营,唐某应否承担责任,系其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最后,法院判决张某还清王某10万元的货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