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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追尾,前车两人受伤幸亏记得“3”“v”,肇事司机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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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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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司机刘某被送往威海市拘留所。 记者 王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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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王震 报道 □通讯员 刘金龙
本报5月23日讯 在经区泊于镇,一皮卡车撞伤两人后逃逸,伤者只记下了肇事车车牌中的两个字符“3”、“v”。根据这两个字符,交警三大队筛查了50多辆皮卡车,最终查到肇事车。 “感谢你们找到肇事者,”23日上午,在交警三大队,伤者孟某将锦旗送到民警手中。11日晚10时许,在302省道泊于镇屯侯家路段,一辆绿色皮卡车与一辆小型施工车发生刮蹭,又撞上施工车后方的民工孟某、李某。 事故造成孟某、李某不同程度骨折,至今已花去4万多元医药费,由于找不到肇事车,医药费只能自行承担。 经抢救随行过来的孟某、李某只记得肇事车是一辆绿色皮卡车,车牌号中有“3”、“v”两个字符,除此之外,无法提供有价值线索。民警调查得知,全市有“3”、“v”车牌符号的绿色皮卡车有50多辆,民警排查,最终在14日找到肇事车,肇事司机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后续处理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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