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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完12分,三年不准开大客
交运集团黄岛汽车总站实施营运车辆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 2013年05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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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刘一蓬) 每名客车司机都有12分的原始分,客运公司根据驾驶员行驶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记录相应扣分,一旦12分被扣完后该驾驶员就进入了“黑名单”。26日,记者从交运集团黄岛汽车总站获悉,该公司目前正在尝试推行客车驾驶员“黑名单”制度,驾驶员一旦进入黑名单,各客运企业三年内不得录用。
  据交运集团黄岛汽车总站负责人介绍,公司目前实施的客车驾驶员“黑名单”制度,每名客车司机都有12分的原始分数,公司参考最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确定了11种违章违法行为,一旦驾驶员符合其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就会扣完12分,进入“黑名单”。
  据介绍,规定的11种违章违法行为分别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有超员行为的;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及以上;12个月内有3次超速违法记录的(一次扣四分);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服务质量投诉事件的;不服从行业、企业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分公司驾驶员12分管理规定,一年内被扣满12分的;人为屏蔽、私自拆卸、破坏、关闭GPS监控设备,乱摆摄像头的;发生事故后不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
  “各运输企业招聘的驾驶员先在开发区交通局运管处备案存档,对列入营运车辆驾驶员黑名单条件的驾驶员予以解聘并及时报运管处,运管处核实后通报全区各运输企业。对列入黑名单的营运车辆驾驶员,各客运企业三年内不得录用。对客运企业录用黑名单内的客车驾驶员一经查实,责令企业解聘,驾驶员进入黑名单期满三年的,经区运管处组织培训,合格后退出客车驾驶员黑名单信息库。”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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