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李运恒 通讯员 李浩阳 刘俊岱) 记者在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滨州市将于5月24日至7月31日对城区“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滨州市城区部分机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等车辆业户,无牌无证、私自改装、乱停乱放、非法进行客运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危及了交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依法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滨州市清理市城区非法营运车辆工作领导小组通告如下,清理对象和重点:市城区内所有从事非法营运的各种汽车、电动汽车、机动三轮、人力三轮、助力三轮等车辆;集中清理时间:2013年5月24日至7月31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至6月10日止,为非法营运车辆经营业户自动退出城区客运市场阶段。凡6月10日前退出的经营业户一律不予处罚;逾期未自动退出客运市场的,按非法经营客运车辆予以从严处罚;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在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时,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车辆进行检查,责令非法营运的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扣押、没收用于非法营运活动的车辆等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举报电话:0543-709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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