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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警上路巡查违法载客行为 |
发生一次死亡10人特大事故的,所在地交警大队长就地免职 | |
- 2013年05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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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5月27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张晶) 5月23日,菏泽市成武县发生三轮汽车与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多人死亡。事后,聊城市交巡警支队启动千警上路大巡查行动,严查违法载人行为,并明确对于发生一次死亡10人的特大事故,所在地交警大队长就地免职。 聊城市交巡警支队迅速组织开展千警上路大巡查,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和“233上路巡查”工作机制的要求,领导骨干带队上路执勤巡查,最大限度把警力投放到路面上,最大限度把车辆装备投放到路面上。“支队机关除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全部由支队领导带队下沉到分包县市区,与一线民警共同执勤。”交警支队一负责人说,各大队机关民警要最大限度上一线执勤,并将每周组织开展全市联合异地执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从严治理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三轮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企业、建筑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摸底,从源头上防止三轮车载人问题发生,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依法处理不放过、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过,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该拘留的拘留,该吊销驾证的坚决吊销驾证。 另外,严格规范路面执勤执法,今后除重大安保任务之外,严禁设立固定点执勤执法,严禁追车撵车,加强流动巡查管控,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涉交警舆情危机。省厅和市局、支队将开展专项督察,加强明查暗访,对工作不力、巡查不力、交通秩序混乱、隐患突出的地方,一律全市通报,从严问责。今后凡是发生一次死亡5人较大事故的地方,所在地交警大队长先予以停职;凡是发生一次死亡10人特大事故的地方,所在地交警大队长就地免职,查清责任后,按照规定层层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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