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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营设备移交前需按标准改造
改造费或由三方“买单”
  • 2013年05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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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7日讯(记者 李明华) 中心城区的各居民小区专营设施设备移交工作已经开始。因各居民小区具体情况不同,专营设施设备移交中会要求进行改造,改造费或由政府、热力公司和居民共同承担。
  安盛物业公司经理罗先生最近接到热力公司通知,要求对所管辖的建兴小区和鸿运小区的供暖设备整改后进行移交。“按照‘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改造,达到要求后才能移交给热力公司。”罗经理说,按照要求,两个小区都得进行改造。但罗先生称,两个小区的开发商都表示不会承担改造费。
  记者了解到,建兴小区3年前因管道年久失修曾进行过更换。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先生说,目前正在跟热力公司进行洽谈,看是否会涉及到供暖管道更改。“如果需要改造的话,会经过小区居民表决通过。”王先生说。
  市民魏女士表示,在小区买房时,已经缴纳过开口费和相关的配套设施费,如果进行改造的话,费用到底该不该居民拿钱。
  在《市热力公司供热用户二网移交接收程序》上,“用户管理部门负责改造资金筹集和进行改造,达到规范要求并经热力公司验收后,方可由热力公司接受。改造工程也可由用户管理部门委托热力公司实施,热力公司按规定收取施工费用。”
  记者从多家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按照现有接收程序,如果涉及到管道改造,只能是开发商或者是小区业主拿钱。热力公司称,目前也不会承担改造费用。据政府内部人员透露,仅中心城区供暖设备改造费用可能将近7个亿,热力企业无法负担庞大的改造费用。
  2011年8月份,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曾指出,本《意见》实施前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改造、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
  27日,记者热力公司求证改造费用到底是谁负责一事,有热力公司表示,目前向政府报批的方案是由政府、热力公司和居民共同承担,但要等到具体方案下来才知道最终结果。
□相关链接
  德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8月下发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七条关于“规范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管理”指出,本《意见》实施前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专业经营单位接收后,要对设施设备进行查验,需要进行改造的,由各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整治改造,要达到分户计量、分户控制要求。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改造、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业主专有部分设施设备的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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