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5月28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赵世德) “真没想到,这钱还能拿回来。”28日,济宁市任城法院赃款发放现场,这是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当天,20余万赃款进行了集中发放,其中三号井码头敲诈勒索案中的19.5万元赃款,被集中发放给了10余位受害人。 28日上午,在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内,微山、梁山等地方船队的相关负责人牛树科、邱忠虎7人手拿锦旗,一一交到任城法院的干警手中,以感谢赃款的及时追回。随后,这些受害者从法院干警手中领取了19.5万元的退回赃款。 据办案法官介绍,2004年至2005年之间,张某等人在三号煤矿一码头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组建了所谓的“联合公司”,然后以收取管理费的名义向过往船队敲诈勒索34次,数额达19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2011年张某等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赃款,2012年三人分别获刑。 “8年过去了,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在微山县一家航运公司担任船队队长的邱忠虎,这回收到了5万元的返还款,是数额最多的一笔。邱忠虎告诉记者,他们都是运输煤炭的船老板,维权意识不高,抱着花钱消灾的念头,遇到当地收保护费的,只能忍气吞声,“领了钱心里当然高兴,更主要是出了心中的一口气。”邱忠虎高兴地说。 除了码头敲诈案外,还对两家电动车被盗案的市民进行了赃款返还。住在开泰花园小区的王本诚去年12月在小区门口丢弃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今年小偷被抓住,按照所丢电动车的价格评估,他领到了3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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