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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老夫妻为生活费闹起纠纷 |
经调解,二人最终达成扶养协议 | |
- 2013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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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坤 栾俊 □记者 王晏坤 报道
本报5月28日讯 近日,蓬莱一位七旬老太太王先云(化名)因为买药和日常生活费的问题,与八旬的再婚老伴李天浩(化名)闹起了别扭,最后竟然还告到了蓬莱市司法局南王司法所。 “我现在是多病缠身,糖尿病、风湿性心脏病和冠心病,需钱买药治病,但老伴不给钱,气得我没办法,吵了好多次了,村调委会调解了很多次也解决不了,这日子实在是没法过了,管司法的同志,你给我俩分开(指办理离婚手续)吧。”前几天,王先云老太太一瘸一拐地来到南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道。 据了解,王先云今年72岁,老伴李天浩是名退休职工,已经80岁高龄。这对老夫妻并非原配,双方在1989年经人介绍组成了再婚家庭,老太太是二婚,李天浩是三婚。 对于王先云所述的内容,老伴李天浩并不认同。“我和王先云结婚后,前几年感情还不错,因都是再婚,我们都格外珍惜这段婚姻,就连我的工资折也完全由王先云支配。但后来我发现她把钱给了别人,在人情往来上也大手大脚。”李天浩告诉司法所的调查人员。 为此,他把工资存折收归自己保管,每月给王先云1300元。他称,王先云先后两次住院,他总共支付了10000元医药费。平时有好吃的,王先云都是自己一个人吃,也不给他洗衣服,可以说根本不管他。 有知情人反映,这几年,老头和老太太因为年纪大了,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尤其在金钱支配上,存在算计对方的做法。 25日,在吸收双方亲属参与调解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做通了这对老夫妻的工作,两人自愿达成协议:老伴李天浩同意每个月支付给王先云1300元的生活费,而这1300元包括双方每月的米、面、油和其他日常生活开支,还有王先云的药费以及零用钱。如果王先云住院,医药费由李天浩支付,超出李天浩支付能力的部分,由王先云子女承担。还有,王先云与李天浩日常生活中要互相谅解,相互扶持,王先云要自觉做好一日三餐,并定期为李天浩换洗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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