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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菏泽可定价29项服务价格
  • 2013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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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5月28日讯(记者 陈晨) 28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公布了《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明确了菏泽市政府可定价的服务价格为29项。
  此次的调整范围主要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分为6类:一是地方铁路、公路的客货运输,危险废弃物处理等重要公用事业价格;二是医疗、教育、有线电视、殡葬、游览参观点等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三是垄断的有形市场交易及带有行政许可性质的检验、鉴定、认证等重要的专业服务价格;四是竞争不充分的代理、招标等中介服务价格;五是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价格;六是其他服务价格。
  记者注意到,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的服务费用有物业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民办教育收费(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等29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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