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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防治空气污染,2020年大气污染源达标排放
化工厂年底前须装净化设备
  • 2013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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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程凌润) 今年年底,产生工业异味的企业须安装净化装置,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据介绍,莱芜市通过治理城市扬尘、城市异味等措施防治空气污染,将于2020年实现大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城市空气质量将在2010年的基础上好转50%以上。
  28日,记者从莱芜市环保局获悉,莱芜市将通过工业污染、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城市异味等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大环境和城市绿化,不断提升城市空气自净能力,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力争2020年,全市所有大气污染源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城市空气质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好转50%以上。
  在工业源污染治理方面,钢铁、电力、水泥、化工等排污量大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时限和标准完成治理任务,实现达标排放,否则企业将面临限产限排或停产等处罚;通过所有施工单位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以及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治空气扬尘。同时,现有公交车和出租车油改气工程,新购公交车辆和出租车辆鼓励油气双燃料车型,减少机动车污染。2013-2015年,市区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车辆应分别达到总数的50%、60%、70%。
  为治理城市异味,莱芜市要求焦化厂、化工厂、橡胶厂、柠檬酸等企业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异味采取封堵、安装净化装置等措施,于2013年底前建成完善可靠的异味处理设施,并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同时,莱芜市还禁止在规划区内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树叶、生活垃圾、废旧塑料、油毡、沥青等产生异味的物质,依法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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