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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论坛
  • 2013年05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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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餐桌浪费
其实是越权

□晏扬

  日前,武汉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会上传出信息,武汉将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现正在征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5月29日《武汉晚报》)
  武汉市拟对餐桌浪费实施处罚,目的正确、初衷良好。但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消费者浪费自己花钱买来的食物,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授权政府部门对浪费食物者实施处罚,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政府部门不能自我扩权。
  在某种意义上,拟处罚餐桌浪费是“权力肆意”的一个标本:一些政府部门喜欢大包大揽,恨不得把什么事情都管起来;总以为只要目的正确,就可以逾越权力的边界、法律的边界……说到底,这是对法律缺乏尊重、对民众权利缺乏敬畏、对自身权力缺乏正确认知的表现。
事故调查结论
应该有一说一

□邓海建
  
  2月1日,河南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发生垮塌事故。该事故调查的技术报告在两个多月前已作出,但该案涉及河南、河北和陕西,三省各部门在调查报告的形成过程中展开博弈。河南省安监局调查处一位工作人员称,直到5月初,“最后讨论”仍在进行。(5月29日《京华时报》)
  面对人命关天的公共事件,职能部门起码当做到两点:一是及时回应舆论关切,把核查事故的阶段与进展公之于众,哪怕是挤牙膏,也总比留着时间扯皮来得强。二是类似公共事件,因多方博弈明显,为防止胶着或妥协,当有独立第三方或民意代表介入,既能推进调查工作,也能履行监督职能。
  真相只有一个,任何左右互搏或暧昧游移的说法,无非掩耳盗铃,迟早斯文扫地。其实,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出现小概率的意外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法治社会与公民意识的帽子下,真相还能被“妙手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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