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新亮律师介绍,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王新亮律师说,即使追回赃款,法院会酌情处理,但不会影响量刑。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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