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5月29日讯(记者 庄子帆 通讯员 李宝杰) 29日,记者从济宁市安监局获悉,1至4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8起,同比下降了6.09%,总体平稳,其中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方面。 1至4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4起,同比下降7.97%;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6人;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和林业未发生事故。“虽然安全事故发生的数量整体下降,但在建筑、化工领域事故发生的增幅较明显。”济宁市安监局局长周光全说,这对工矿商贸领域加强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据介绍,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能力差,违章作业比较严重。其中一些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经验少、安全素质较低,预见、辨识和处置安全隐患技能差,从业人员未经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并受伤害,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源头薄弱环节。 “从事故调查情况看,事故发生单位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该工作人员说,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存在安全培训、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现象。有关职能部门“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不够,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一些行业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据了解,从6月1日起,济宁市将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届时将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以及提高和增加市民的自我保护的本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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