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5月29日讯(记者 马辉) 为应对H7N9禽流感疫情对家禽业生产的影响,济宁出台政策扶持家禽业发展。对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的农业企业,每吨给予100元补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济宁将对家禽地方品种资源场给予补助,每只种禽补助15元。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除去省财政对济宁负担60%外,市、县财政各承担20%。对父母代种禽场给予补助,每只种禽补助3元,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市财政每只种禽补助1元,县财政每只种禽补助2元。 同时,对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的农业龙头企业,每吨给予100元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除去省财政对我市负担60%外,市、县财政各承担20%。 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 此外,对经检疫符合规定的家禽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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