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9日讯(记者 李明华 通讯员 王健) 29日,记者从德州市住建局获悉,今年4月1日起,新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综合工日单价水平均不得低于56元/工日。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及最低单价的通知》要求,德州市造价办确定,综合工日单价水平均不得低于56元/工日。除此之外,还首次对建筑/安装、装饰两大职业的市场指导单价做出规定,分别为63元/工日,65元/工日。 德州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是德州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结合各县市现阶段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取定的。该单价代表现阶段各县市工程计价综合工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德州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工程招标、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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