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城阳街道围绕构建和谐计生、阳光计生,下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的良好局面。 着力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一是与司法所联合,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并在人口计生系统内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使人口计生干部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利用宣传栏和制作固定式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加强了对《人口计生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人口计生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队伍。无证人员不得从事计生行政执法活动。街道现有10名计生干部均通过了执法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加强了计生队伍政治业务学习和学历提升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培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要求,为做好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制订培训计划,适时开展综合执法培训,督促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区执法人员培训,拓宽知识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案件主办人负责制,用制度约束和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执法人员“肯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二是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履行告知、征收审核、下达征收、结案报告等程序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将使用规范文本、控制时间节点两个重要内容贯穿整个流程,强调三次签字,即调查笔录签字、告知书送达签字和征收决定书送达签字,让群众参与执法过程,使当事人感受到执法的严肃性,积极配合执法。三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将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公开公示,做到行政执法人员公开身份、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责任、公开处罚,努力提高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刘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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