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29日讯(记者 张超 李璇 通讯员 杨兆峰) 只因怀疑自己受到谩骂,两人竟持械闯入他人KTV包房内行凶,致人受伤。 2013年1月底,高唐青年孙某、王某去KTV唱歌,因怀疑同来消费的李某谩骂自己,孙某便持械伙同王某先后闯入李某所在房间,对李某房内人员进行殴打。孙某挥刀乱砍,致李某等两人受伤。 据了解,2009年,孙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高唐县检察院认为,孙、王两人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经逮捕必要性审查,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孙某、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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