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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人群低龄化现象严重
某学校超市竟有16岁的学生来买烟
  • 2013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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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学生手里拿着烟从校园里经过。 本报记者 王晓霜 摄
  5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今年无烟日的主题是“警惕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是:生命与烟草对抗。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且中国吸烟人群低龄化的现象日趋明显。无烟日恰逢六一儿童节之际,记者把目光转移到了儿童及青少年身上,走访调查了校园内、校园周边售烟情况,并采访了一些学生。根据记者调查发现,诱导青少年吸烟的主要因素是烟草广告以及老师、家长、同学间的影响。在今年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本报以及相关部门呼吁,整个社会应行动起来,帮助青少年向香烟说“不”,还他们一个无烟的健康环境。
  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张凯) 30日上午,在滨州某学校超市记者发现,前来购烟的学生中有不少是年龄在18周岁下的未成年学生。售烟商家解释,无法通过相貌辨别年龄。
  “一盒黄鹤楼。”一穿着校服的学生在向超市老板交钱后顺利拿着烟离开。通过询问,记者了解前来购烟的学生中年龄从16-23岁不等。一知情人表示,该学校共设高职、中专两种学制,那些看起来年龄比较小的学生都是中专的。
  记者在该学校内发现,学校内共有5家小超市,里面均向学生出售香烟,且没有任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
  学生李某告诉记者,因为是高职院校管理比高中松些,加上都是寄宿制学生,吸烟的比较多,“我们班超过一半以上的男生抽烟;也有女生,但不是很多。”对于中专学生的抽烟情况,李某说程度和他们差不多,“老师看见会管,但大部分都是背着老师在超市买烟。”
  一超市老板解释,他们看到年龄实在太小的也不会卖给他们。“但现在很难通过相貌来辨别年龄。”该老板表示,现在都是交钱拿烟,“你不卖,别家也会卖的。”
  记者调查发现,除去一些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会在烟草专柜设置“禁止向未成年售烟”的标识外,大部分小商店都没有类似标识。
  经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7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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