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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老年法宣传月启动
  • 2013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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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3日讯(记者 张凯 通讯员 赵军) 1日上午,滨州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月启动仪式暨老年广场文艺演出在影剧院广场举行,副市长张兆宏出席仪式并宣布活动启动。来自滨州市老年大学的老人们,为现场观众献上一场场精彩的节目演出。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本法的修订和颁布,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国家加强老年民生,立法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大成果,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促进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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