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如果两名嫌疑人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只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但驾车逃逸后,整个性质都变了。”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副支队长周福国说,通过勘察现场他们得知,事发前半挂牵引车停靠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但因为该车较宽,一部分车体已经占用了与应急车道相邻的机动车道。由于重型半挂牵引车没有在车后设置警示标识,加之天有些黑,导致面包车发生追尾事故。“事发时,半挂牵引车确有一定的责任,但主要责任应为面包车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周福国说,按照《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半挂牵引车逃逸后,将承担本事故的所有责任。 “据我们了解,两名嫌疑人的文化水平都是小学,他们既是本次事故的责任者,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是受害者,这都是因为不懂法律造成的。”梁山县交警大队教导员艾广军说,目前两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提醒广大驾驶员,时刻都要遵章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拨打电话报警,切勿逃离现场。” 本报记者 姬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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