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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了交强险,让标志“露露脸”
未投交强险将处两倍保费罚款;未贴标志罚款50元,记扣1分
  • 2013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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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袁圣凯 李娜
□记者 于飞 报道
qlwbyf@vip.163.com

  本报6月5日讯 5日,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加强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检查工作会议,会上指出烟台将加大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张贴的检查力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将处以两倍保费罚款,未按规定粘贴保险标志的将罚款50元,记扣驾驶证1分。
  近期,烟台交警部门将结合“迅雷2013”行动,对路巡路查中发现的机动车未粘贴交强险标志的情形,进行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粘贴强制保险标志。交警在路面上发现未粘贴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将按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扣留车辆。其后,机动车所有人如果提供投保证明的,对其未粘贴交强险标志的违法行为,处50元罚款,记扣驾驶证1分。如果经核实,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车辆所有人按规定投保并处两倍保费的罚款。
  据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民警梁洪超介绍,由于各类车型的保费不同,因此罚款额度也不同,罚款将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另外,对于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对于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
  梁洪超介绍称,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发现很多的肇事逃逸案,都是因为肇事车辆没有保险,驾驶员害怕赔偿而逃离现场,如果有保险公司理赔,驾驶员也不会去冒险,按照保险流程办理即可。梁洪超说,出了事故后因为没有保险理赔,结果倾家荡产赔偿受害人的案例比比皆是,“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是很重要的。”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保障您及他人的安全和权益,机动车还没有投保交强的要尽快办理,已经投保的一定要按规定粘贴,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教你一招
  一辆私家车上贴着各种标志,蓝色为交强险标志。 记者 于飞 摄
交强险标志有关处罚规定
  投保交强险未贴标志,处 50元 罚款,记扣驾驶证 1分
  未投保交强险,将处 两倍保费 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的,将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
  对于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
过期不续保,年审时再续也违反规定
  据了解,车辆要参加年审必须有交强险,因此逃避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数量还是比较少的,大部分机动车都能按时投保,只是有很多驾驶员不愿意将交强险或者年审标志粘贴在车玻璃上。
  有的机动车两年参加一次年审,而交强险是每年购买一次,因此也有部分驾驶员在交强险过期后不续保,等到了年审的时候再投保,这样会省下一年的保费,但这是违反规定的。
  “万一在交强险过期的时候,发生事故怎么办?还是希望驾驶员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尽快投保,没有按规定粘贴的尽快贴上,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梁洪超说。   记者 于飞
  害怕留下不干胶
可用法宝静电贴

  家住牟平区的于女士,去年年底刚买了新车,手续都齐全,但是她的爱车上却不见交强险标志。原来她将标志放在了车里,如果有交警查车就拿给交警看看。因为这个标志一旦贴上,就不容易揭下来,以后每年都要贴很多标志,会留下不干胶,“时间长了,车玻璃上一排标签多难看呀。”
  采访中,和于女士有一样想法的车主不在少数,车主爱车心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规定还是要遵守。有车主就推荐了一个小法宝——静电贴。将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等贴到静电贴上,然后用毛巾擦干净前挡风玻璃,将静电贴贴上就可以了。
清除不干胶
可用酒精护手霜

  车上贴了很多标签的车主也可能在头疼,不知该如何清除不干胶,下面就教你两招。
  1、先将贴在玻璃表面的不干胶装饰物撕掉,用温水把毛巾湿透,在不干胶痕迹处反复擦拭两遍。再用温湿毛巾打上肥皂,在痕迹处反复擦拭几遍,最后用清洁的温湿毛巾将肥皂沫擦净。
  2、利用平时家里存放的酒精、汽油、或者是洗甲水、清凉油也可轻松、彻底地去除这些不干胶,同时护手霜也可达到去除不干胶的效果。
□相关新闻 摩托车没投交强险 十万医疗费自己出
交强险最高可赔付12.2万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据了解,如果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发生事故后的最高赔偿金额可达12.2万元。如果发生事故,车主有责任时,受害人死亡最高可赔付11万元,受害人受伤医疗费用最高可赔付1万元,财产损失最高可赔付2千元。如果发生事故后,车主无责任行为,死亡伤残最高可赔付1.1万元,医疗费用最高可赔付1千元,财产损失最高可赔付100元。    记者 于飞
  4月10日,在招远市玲珑镇,驾驶员张某驾驶摩托车将两位行人撞倒,导致两人腿部受伤,他自己的左眼也受了伤。经民警核实,张某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投保交强险,所有的损失都要他自己承担。
  经过大体估算,张某自己的治疗费用近万元,两位受伤者的医疗费用需要10万元左右,这笔用费对于本来就不富裕,要靠外出打工为生的张某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事故发生后,张某东拼西凑借到了2万4千元给伤者垫付了医疗费用,剩下的费用张某实在想不出办法,只能再继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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