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孟凯 梁本良)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全市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出行。近期,滨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滨州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凡具有滨州市户籍,持有二代《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均可到滨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办理免费乘车卡;户口在外地且居住在滨州的残疾人须同时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滨城区、开发区和高新区的残疾人持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可直接到滨州市公交公司申请办理;其他县(区)残疾人可到当地残联预先登记,登记满30人后由公交公司派遣人员集中办理。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乘车卡实行实名制,每年6月份年审一次,持有乘车卡的残疾人需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到市公交公司办理年审手续。年审时购买下一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逾期该卡无效。 据了解,为残疾人办理免费乘车卡,将极大改善全市残疾人出行环境,是又一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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