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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目标未完成不予提拔重用
2013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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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6日讯(记者 陈玮) 近日印发的《济南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不予提拔重用。
实施方案规定,对各县(市)区主要考核节能目标完成、节能措施落实情况采用量化办法,满分为100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为定量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等级的县(市)区政府,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不予提拔重用,不得参加年度评优评奖等,市有关部门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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