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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元拖了8年,竟称不免利息还不上 |
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老赖被依法拘留 | |
- 2013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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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韩某因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在拘留通知单上签字。周衍鹏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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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6日讯(记者 周衍鹏) 5400元的材料款,老赖韩某竟然拖了8年分文未还,利息已近两千元。6日清晨,韩某被市南法院强制执行,调解期间扬言“不免利息就肯定还不上”,最终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依法拘留15天。 6日早6点,记者跟随市南法院执行局法官及申请执行人陈某一行人,来到位于仙居路22号一单元的被执行人韩某家中。韩某是一施工队队长,2005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了从事建材销售的陈某,一次性从陈某店里赊了价值5400元的下水管管道,答应短期内结款,结果一直拖了3年仅给陈某写了一份欠条。2009年11月,陈某将韩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于2010年7月作出判决,要求韩某履行还款义务。韩某逾期仍未履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5日晚特意在这儿守了很长时间。”陈某说,为了讨回5400元的材料款,8年里他不知找过韩某多少次,对方每次都“哭穷”,起诉到法院后,韩某更是玩起了躲迷藏。这一次,为了防止法院执行落空,提前一天他就在韩某家附近蹲守。 “谁啊?”“法院执行的。”法官敲了几下门,一名老人应声开门,经询问得知,老人是韩某的母亲,她说儿子正在卧室睡觉。“原来是老陈你啊。”见到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韩某十分淡定,“要钱是吧?我现在也没钱!”见韩某无还钱意向,法官决定将韩某带回法院。 “老陈,为了这么点儿钱,你觉得这样好吗?”“反正我现在要钱没有,要病浑身是!”“要是你不要利息的话,我可以考虑过两天还你本钱。”法官调解过程中,韩某一直在讨价还价,希望陈某再宽限他几天,而且是在不能要利息的前提下。“都8年多了,我不能再相信你了。”一番协商后,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 最终因韩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市南法院决定对其依法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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