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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女儿非亲生,男子行凶
被鉴定为“精神病”,检察院认为他存在危害社会可能,应强制医疗
  • 2013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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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吕修全 报 道
□通讯员 周瑶瑶 王继业

  本报6月6日讯 4日下午,经区法院刑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强迫医疗案。去年12月9日,柳某因怀疑女儿非亲生,持菜刀砍伤5岁的女儿,可怜的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柳某患“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但经区检察院认为柳某存在危害社会可能,应予以强制医疗。
  2012年12月9日晚7时,经区一居民家中发生一起惨案。柳某怀疑女儿非自己亲生,在家中持菜刀欲砍其5岁女儿。柳某的妻子发现后,让女儿跑到楼上邻居家躲避,自己扑上去抢夺柳某手中的刀,但柳某挣脱妻子,在楼上邻居家门口,砍伤了女儿,又砍伤了赶来制止的妻子。5岁女童被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经区公安分局委托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对柳某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结论是,柳某患“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正处于疾病发作期,辨认及行为控制能力丧失,无刑事责任能力。
  但经区检察院认为柳某故意杀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虽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对其强制医疗,就此向经区法院提出,对柳某强制医疗的申请。
  4日下午,经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就柳某所犯的罪行、精神状况、刑事责任能力、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等方面的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当庭质证、认证,以确定是否需要依法对柳某进行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的目的是对触犯刑律的精神病人进行特殊程序处理,既保障精神病人的人权,又降低其人身危险性、保护社会安定和其他公民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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