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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替朋友背了黑锅 |
朋友的车登记在他的名下,醉驾出险后,这朋友跑了 | |
- 2013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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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吕修全 报道
本报6月6日讯 市民孙先生交友不慎,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 2012年秋,孙先生认识了来威工作的林某,林某买二手车时,孙先生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忙登记。不久,林某醉驾导致事故后逃离威海,“车主”孙先生不得不担起责任。5日晚,林某返回威海,孙先生找到这个“损友”,希望能解决这个困扰他长达半年的问题。 市民孙先生家住经区,做家装生意。2012年秋,孙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吉林人、木工师傅林某,两人一见如故成为好友。不久,林某购置了一辆二手车用于代步,但其户口在原籍也未在威海办理居住证,二手车不能直接过户到名下。林某找孙先生帮忙,孙先生豪爽答应,用自己的身份证为林某办理了过户手续,林某如愿开上了车。 同年11月的一个夜晚,林某酒后驾车发生车祸,撞到了另一车辆,所幸无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三大队民警抽血检测,发现林某血液酒精含量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因林某未带驾驶证、行驶证,民警暂扣车辆后将其放行。 林某迅速收拾行李逃离威海。事故发生一个多月后,民警联系不到林某,转而找到“车主”孙先生。孙先生这才知道林某醉驾后逃离威海,不得不垫付了4000多元赔偿对方车辆损失。 事故处理结束后,孙先生想把扣在交警队的车提出,“卖个千八百的也好,多少补偿一下损失”。但肇事司机林某尚未归案,孙先生虽为“车主”,也不能提车。 6月5日晚,孙先生听说林某返威,立即找林某交涉。林某承认事发后他逃到了烟台,不知道孙先生替他扛下了这个事。 6日,林某向林先生承诺,他将努力筹钱,前往交警三大队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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