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6月9日讯(记者 邵艺谋) 6月9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文件要求免费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但泰安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仍对毕业生收取每人每年120元的费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行收费标准是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关于下一步是否免费以及如何执行还不得而知。 9日上午,一市民向记者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个月底下发通知,要求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但目前泰安市人才服务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仍然每人每年收取120元,“上面已经发了通知,泰安的相关服务单位却还在收费,这合理吗?” 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泰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科办公室,几名应届毕业大学生正在咨询、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前来办理人事代理的大学生小贾告诉记者,她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免费办理人事代理的消息,当时还为此暗自高兴,可以省120块钱。“但当我来办人事代理时,工作人员却说每年需要缴费120元。”小贾咨询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能否免费时,对方回答称不能,“我完全符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资格,为什么不能免费呢?” 据了解,5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其中指出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一系列服务。而目前泰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山东省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0元,全年120元。 一名泰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综合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有关单位的通知,下一步如何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代理和档案管理还要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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